后来赵慕慈有稍稍留意新闻,发现除了律所,公司里面男高管出现恋情绯闻的新闻还真是不少,某房地产公司高管出轨女下属致其怀孕,丈夫举报;重口味的还有某上市公司高管被举报、某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被女方举报等。这些例子里面,男高管们最后的结局无一例外都是被撤职、开除或降职,与律所的处理情况很是不同。
究其原因,大概是因为在公司里,高管掌握着公司机密和股票,高管的私人问题直接影响着公司的公众形象和股票价值走向,所以公司选择对其严惩,其实是顺从和讨好中国社会一种主流的婚恋价值取向,即为婚姻法所保障的“出轨属于婚姻过错方。”以这样的处理方式挽救自己的形象,减少人们对公司本身的厌恶。
再者对于公司而言,高管只是它众多运行资产中的一项中的一个小分子,当这个小分子产生负面变化的时候,最有效率的方式就是拔除它。
而对律所而言,一个创收很好的合伙人的重要性,要远远大于高管对于公司的重要性,这是由行业属性和资产配比决定的。
律所的处理方式,表面看起来,仍然是中国高端律所对英美律所的又一种模仿,实质上是一种非常务实的利益取舍。
即便如此,公司对于出轨高管的态度,根据该高管在公司的价值和生存实力的不同,也会有不同的变化。
像某房地产公司高管出轨女下属,公司将其开除了事;而某公司总裁出轨,被发现之后严厉警告,该公司却只将其从合伙人名单中除名。看总裁照片,高大憨厚,一副温良无害的模样,夫人气质高雅,端庄大气,也是一副养尊处优颇有教养的模样。不成想,总裁被指控出轨,夫人在网上公开捉奸,只能说人不可貌相。
那次和May吃饭聊天,赵慕慈请她现场说法,妻子发现丈夫出轨之后,采取曝光奸情这种方式进行反击,是聪明的做法吗?
May回答道:“这得分层分析。从情绪上讲,女的当时肯定是非常的愤怒,恨不得毁了男的。也可能是出于一种软弱,想通过舆论和到道德的力量惩罚一下对方,让他知错就改,回头是岸;从战术上说,这叫杀敌一千自损八百,不可取。
你想,如果真的是愤怒到死心决裂了,那就是一种哀莫大于心死的状态,直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就完了,还至于在老公朋友圈写下‘诚心改正,以后绝不再犯’这样的话,或者像那位夫人写的那样吗?
既然不是想离婚,那就是想惩罚他,让他知错回归家庭,那这么干就有点蠢,不,是非常蠢了。借助外部力量,这男的丢了面子,坏了事业和财路,杀伤力太大,他简直能恨死这女的,对两人感情破坏太大了。就算处于各种考虑勉强在一起,那也回不到当初了。这种做法非常愚蠢。
但是,很多女的就喜欢这样干,像以前新闻上那种“当街殴打小三”也是这种心态和战术,看起来自己出气了,打了人家了,其实是在打她老公的耳光,男的大伤面子;回头小三再楚楚可怜的告上一状,展示她的伤口和柔弱,男的不得心疼死,原配生生把自己变成了老公眼中的悍妇和痛恨的对象,可能连那一点愧疚之情都消耗光。
其实说白了,在网上曝光丈夫和小三,让他们遭受谴责和唾骂,本质上也就是很久以前‘当街打小三’的套路,而且这种,连老公一起都打了,集千万网民的愤怒和力量之于这二人,更为暴力。”
赵慕慈微笑赞叹:“逻辑缜密,分析严谨。”
May得意的笑笑:“其实这些哭闹的女人都没搞明白一件事,就是家庭婚姻的核心本质是两个人的感情,感情这个东西它是柔软的,不能暴力对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