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在夜间出征是怎么回事?为什么要我带武器去?我们准备到哪里去?去干什么?我从福尔摩斯那里得到暗示,当铺老板的那个脸庞光滑的伙计是难对付的家伙,这家伙可能施展狡猾的花招。我老是想把这些事情理出个头绪来,结果总在失望中作罢,只好把它们放在一边,反正到晚上就会水落石出。
真的,很好,安普现在对于华生,非常有代入感,无它,因为华生的心理活动,基本上就是他现在的心理活动。
接下来的剧情是弄得很大,福尔摩斯联系了当铺附近的银行负责人和苏格兰场警官琼斯,深夜守候在银行中的地下金库中,完全是守株待兔的样子。
然后安普更加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了,难道红发会是打劫金库的劫匪,至于红发会这个名头只不过是一个掩人耳目的名称,但这说不通,既然是掩人耳目为什么还弄一个这种奇葩的组织。
来不及想,安普继续看下面的内容,福尔摩斯、华生还有警察一群人,蹲在金库处,成功的逮捕了约翰·克莱,也就是假扮为文森特,告诉委托人红发会消息的那个人。
故事节奏非常的快,连同塑造琼斯警官这个人物,再加上惊险的交战,总共也不过用了不到一千字的笔墨,用短小精干四个字来形容,真的再合适不过了。
接下来也就是最精彩的部分,开始揭秘,安普赖尔忿忿不平的要看看,毕竟他什么都没有推理出来。
看完之后,安普看到自己,也终于看出了自己和福尔摩斯智商上的差距。
[……
清晨,我们在贝克街喝加苏打水的威士忌酒的时候,福尔摩斯解释说:“华生,你看,从一开始就十分明显,这个红发会的那个稀破古怪的广告和抄写《大英百科全书》的唯一可能的目的,是使这个糊里糊涂的当票老板每天离开他的店铺几个小时。这种做法很新破,但确实很难想出比这更巧妙的办法。这个办法无疑说明克莱的别出心裁,他利用品同谋犯的头发颜色。每周四英镑肯定是引他上钩的诱饵。对他们这些想把成千成万英镑弄到手的人来说,这点钱算得了什么呢?他们登了广告,一个流氓搞了个临时办公室,另一个流氓怂恿他去申请那个职位。他们合谋保证他每周每天上午离开他的店铺。从我听到那伙计只拿一半工资的时候起,我就看出,显然他到那当票当伙计是有某种特殊动机的。”
“可是,你是怎么猜出他的动机的呢?”……]
“我想我终于知道华生存在的意义了,原来华生的存在,就是为了问出读者不知道的问题,否则……”否则安普没有说出来,其实说出来也没事,否则就福尔摩斯这种推理方式,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读者,都不会知道到底明白了什么。
这种推理小说,怎么可能不扑街。
所以安普总结,华生的存在,就是为了让这本书不扑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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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如果在那店铺里有女人的话,我本来会怀疑无非是搞些庸俗的风流事。可是,根本不是那么回事。这个当票老板做的是小本经营的买卖,当票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,值不得他们如此精心策划,花那么多钱。因此,他们的目标肯定不在当票。那么可能搞什么呢?我想到这个伙计喜欢照相,想到他经常出没于地下室这个诡计。地下室!这就找到了这个错综复杂的案件的线索。然后,我调查了这个神秘的伙计的情况。我发现,我的对手是伦敦头脑最冷静、胆子最大的罪犯之一,他在地下室里搞了名堂,而且要连续几个月每天干许多小时才行。那再问一下,可能搞什么呢?我想除了挖一条通往其他楼房的地道以外,不可能是其他什么东西。
“当我们去查看作案地点时,我心里就明白了。我用手杖敲打人行道使你感到惊讶,我当时是要弄清楚地下室是朝前还是朝后延伸的。它不是朝前延伸。然后我按门铃,正如我所希望的,是那伙计出来开门。我们曾经有过一些较量。但是,在这以前,彼此从未面对面相见过。我几乎没看他的脸,我想要看的是他的膝盖。你自己也一定觉察到,他的裤子膝部那个地方是多么破旧、皱褶和肮脏。这些情况说明,他花了多少时间去挖地道。这样唯一未解决的问题是,他们为什么挖地道?于是,我在那拐角周围巡视一番,我看到原来那城市与郊区银行和我们的朋友的房子紧挨着。我觉得问题解决了。当你在我们听完音乐坐车回家的时候,我走访了苏格兰场和这家银行的董事长,结果如何,你已经看到了。”……]
安普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,因为之前,他认为没有用的赘述都是有用的。
无论是敲击地面,还是介绍店铺的位置,都是完全和案件有关系,更准确的来说,福尔摩斯所知道的东西,实际上和读者一样多。
“华生,福尔摩斯……韩公子这次又成功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