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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章 宣抚使(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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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玖并没有忘记周立强,他只是还不知道周立强的立场,不管如何,先将警局坑在手中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,于是他下令道:“都杵在这里干什么?我可是涉嫌致伤他人的嫌疑人诶?

不审问吗你们?不做笔录吗你们?不立案吗你们?口口声声为人民服务,你们将人民置于何地,都给我抬起头来。

现在!带我去审问室!!”

夏玖锐利的目光穿透过每一个警官心虚的心,他们已然被万恶的官僚体系所腐化,自从知道夏玖的身份后,便再也不敢对夏玖有任何的异议。

在夏玖的指使下,警局第三支队将他带到了四面白壁的审问室中。

原来,坐在犯人的角度看审问室是这个感觉,夏玖颇感新奇,四处张望着这间屋子。

在夏玖好奇期间,负责审问的警官下笔如有神的写完了对夏玖的笔录。

“宣抚使,笔录写完了,请您过目。”刘正非常客气的将笔录递交给夏玖审阅。

夏玖满头黑线,他接过笔录说道:“我还什么都没说呢?你们能写出什么东西。”

“哪里,宣抚使有所不知,在商场的各个角落都有安装高清的摄像仪,所以尽管宣抚使没说什么,我们都已经通过录像知道了真相。”

这个借口挺好,夏玖也不禁笑出了声,“既然如此,那我来看看你们知道了什么样的真相。”

端详起笔录后,内容如下。

询问笔录

时间:2118年9月3号17时15分至 9月3号17时28分。

地点:天泉市华联商场。

侦查员姓名单位:刘正、谭林,天泉市警局第三支队。

记录员姓名:韩上田,天泉市警局第三支队。

被询问人:夏玖

性别:男

年龄:17岁

单位:指挥所直属特派员,泉州宣抚使。

案件内容

2118年9月3号17时15分,天泉市警局第三支队指挥中心接路人报警称,其在华联商场看到一位学生被致伤,接到报警后,我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工作。

我局第三支队赶到现场后发现,被害人李高驰(男,16岁,天泉一中的学生),倒在地上捂手惨叫不止,犯罪嫌疑人夏玖同志先离开现场至西洋公园,后被第三支队控制带回警局。

在警局中,夏玖同志积极响应警官的调查工作,通过录像检测以及各项证据证明,夏玖同志故意伤害被害人李高驰的告状并不成立。

后经详细审查,此案不符合立案标准,故夏玖同志是被误会的。

天泉市警局第三支队

2118年9月3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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