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夜,奥拉特内城,金月酒馆。
“啊!”
一口气喝下戈丹草原产的美酒,阿克曼坐回椅内,搂着姓感妖娆的陪酒女郎,只觉一阵深深的幸福。
我还以为,这辈子都要跟这样的生活绝缘了呢。
自己的转运是从上个月开始的,在全城最贵的旅店外,多亏自己的急智,结识了一帮从外地来的肥羊。乖乖,那些家伙可真有钱啊,竟然一出手就包下了半家旅店。
只是帮他们和自己的舅舅搭了一下线,就赚了足足2万枚金币。足足2万枚啊,那家伙给得一点也不心疼,早知道就多敲他一笔了。
不过真是可惜啊,听说那些家伙最近干了件胆大包天的事,现在正被全城搜捕,不然说不定还能从他们那儿弄来更多的钱…
阿克曼正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,突然,他感觉肩膀被人拍了一下。
“早着呢,老子还没醉,等醉了你们再来献殷勤。”以为是酒馆里的侍者,阿克曼不耐烦的道。
然而对方却不依不饶,不仅又重重拍了他一下,还低声道:“阿克曼,这么快就忘记我们了吗?”
“什么忘记,信不信我找老板开除你…”阿克曼回头就骂,这时他才发现,自己背后并不是酒馆的侍者,而是两个穿着黑色斗篷的男子。
阿克曼心里一惊,本能的感到对方来者不善。这时,陪酒女郎已知机的离开,那两人一左一右,坐到了阿克曼身边。
“两…两位是谁?难道我以前欠过你们的钱?”阿克曼心里直打鼓,不由试探着道。
“欠钱倒没有,相反,我们是来给你送钱的。”说着,其中一个男子掀开头罩:“才不过几天而已,你不会就忘记我们了吧?”
一看清对方的模样,阿克曼就觉双腿一软,差点顺着椅子滑到地上。我的妈呀,大麻烦来了。
来找阿克曼的,自然就是雷蒙和弗雷迪了。这家伙有了钱后,整天花天酒地,流连于酒馆中,两人找他还真没费什么功夫。
“哈哈,怎么会忘了呢。”这时,阿克曼只觉背上全是冷汗,这帮人前些天胆大包天到劫持了公主殿下,闹得满城都不安宁,现在居然来找自己,显然不会有啥好事。
“不知道两位来找我,要做什么?”
雷蒙亲切的搂着他的肩膀:“还记得你向我们推荐过,可以秘密离城的那条密道吗?现在我们打算买条路走一走了。”
阿克曼心里只想抽自己几个耳光,心说当初真是钱迷了心窍,居然会跟他们提起这件事,现在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。
他不由苦笑道:“啊哈哈,真是对不起,那条路最近已经被封了。”
“喔?”雷蒙惊讶的道:“为什么?”
阿克曼心里直骂,当然是因为你们搞出来的事。我要是疯了才会傻到帮你们逃出城去,要是有什么闪失,那可就真的把自己搭进去了。
他只好陪笑道:“这个…最近查得太严,生意不好做,所以…您明白啦。”
“哼,我不明白,也不想明白。”雷蒙唱红脸,弗雷迪一上来就是大黑脸:“我只知道,我们要用那条通道。否则,要是哪天我们被抓了的话,被问起是怎么混进那场葬礼的,我们并不介意说一说前因后果,比如某个热心的引荐人。”
“啊?”阿克曼一下傻眼,心说这不坑人嘛,看样子这回真的惹上瘟神了。
“当然,我们绝不会白白使用。”雷蒙开始继续唱红脸:“而且,鉴于现在是非常时期,我们不介意多付一些报酬。”
说着,他将一个小布袋丢在阿克曼面前:“金币5万枚,你觉得如何?”
“什…5万!?”那一霎,阿克曼眼中毫不掩饰的射出贪婪之光。
尽管明知道这袋东西很烫手,但本姓还是促使阿克曼拿起了布袋。打开一看,里面全是一颗颗切割完美的宝石,他的呼吸顿时就沉重起来。
“是赚这笔钱,还是跟我们一起完蛋,你自己选吧。”弗雷迪哼了一声。
非常懂得攻心之道的他,知道红黑脸的把戏玩到现在,差不多可以收网了。于是,他给了阿克曼一个选择,一个拥有贪婪之心的人,都不会选错的选择。
果然,阿克曼死死盯着手里的袋子,脸上肌肉一阵阵抽动,显然正在做激烈的心理斗争。不过,这个选择在他来说,根本是毫无悬念的。